安发改价格〔2018〕2号 转发《云南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推进 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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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价格〔2018〕2号
转发《云南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推进
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卫计局: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人社厅关于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52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附件:云价收费〔2017〕152号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