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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1801-064627 主题分类: 价费标准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1-05 10:07
名 称: 安发改价格〔2018〕2号 转发《云南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推进 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安发改价格〔2018〕2号 关键字:

安发改价格〔2018〕2号 转发《云南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推进 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5 10:07 浏览次数:313
字号:[ ]

安发改价格〔2018〕2号

转发《云南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推进

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市卫计局:

现将《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计委、云南省人社厅关于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52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附件:云价收费〔2017〕152号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