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审计局开展320国道安宁城区段(金方路至湖东路)改造工程用地征地拆迁资金审计
发布时间:2018-01-06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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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安宁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4日起,对320国道城区段(金方路至湖东路)改造工程用地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