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审计局开展太平新城光明坝海洋公园二期收储用地前期费用审计
发布时间:2018-01-06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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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和安宁市人民政府的安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3月7日起,对太平新城光明坝海洋公园二期收储用地前期费用进行专项审计,必要时对该建设项目相关单位进行延伸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