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编密织牢 民生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8-01-0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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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宁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要求,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适时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解困帮扶能力得到了切实提升。
为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规定》、《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安宁市民政局积极推进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一是对涉及社会救助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修订,结合实际拟定了《安宁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安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安宁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并通过举行听证会、征求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等方式广泛征询各方面的意见,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二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为560元/人/月、320元/人/月,分别提升5%、8%。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提高为72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提高为600元/人/月,提升13%;三是全面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存在问题排查整改,截止9月份共清退城乡低保1118户、1127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精准施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