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安宁市委统战部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中共安宁市委统战部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共安宁市委统战部是主管全市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的市委工作部门。
2017年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对各民主党派的联系和指导,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积极组织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各类学习培训,为民主党派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创造条件。二是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及民族团结示范村、示范社区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我市民族团结氛围。三是加大对少数民族村经费的投入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不断改善少数民族村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四是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爱国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五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基层商会及异地商会各类商会组织的优势,开展以商招商、以企招商。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共安宁市委统战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依据安宁市财政局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结合我部2017年度工作计划及实际情况据实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一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退休15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中共安宁市委统战部预算总收入318.1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318.12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2万元,占总支出的56%,项目支出140万元,占总支出的4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401类”支出,主要反映人员工资、政府目标考核奖、商品和服务的支出(20134反映统战事务)、“2210201类”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2012404类”支出,主要反映宗教工作专项的支出(20124反映宗教事务)、“2013402类”支出,主要反映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费的支出、“2013499类”支出,主要反映统战事务其他支出(民族机动金)。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安宁市委统战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4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安宁市委统战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万元,如宗教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民族机动金60万元、侨务工作经费2万元、对台工作经费2万元、统战界人士慰问费10万元、民主党派考察调研、人员培训、党务活动、宣传教育工作经费6万元、工商联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等开支。
(三)上下年对比
预算科目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 | 同比 | |
款 | 项 | 项目经费 | 万元 | 万元 | |
20134 | 01 | 统发工资 | 65.82 | 92.59 | |
22102 | 01 | 住房公积金 | 10.06 | 13.39 | |
20134 | 01 | 政府目标考核奖 | 18 | 19 | |
20134 | 01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3.91 | 10.65 | |
20134 | 01 | 乡镇岗位补贴 | 6 | 6 | |
20134 | 01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7.02 | ||
20134 | 01 | 交通补贴 | 8.76 | ||
20134 | 01 | 医疗统筹 | 7.88 | ||
20805 | 05 | 养老保险 | 12.83 | ||
20124 | 04 | 宗教工作专项经费 | 20 | 20 | |
20134
|
02 | 侨务工作经费 | 1 | 2 | |
对台工作经费 | 1 | 2 | |||
统战界人士慰问费 | 1 | 10 | |||
民主党派调研培训费 | 6 | 6 | |||
工商联专项工作经费 | 2 | 40 | |||
20134 | 99 | 民族机动金 | 60 | 60 | |
合计 | 224.79 | 318.12 | 41.5% |
五、名词解释
(一)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用于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费用,2017年安宁市委统战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类按规定开支范围内产生的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反映单位公务应急车日常燃油、过路、过桥、维修、保险费的支出。2017年安宁市委统战部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0.6万元、维修费0.2万元、过路过桥费0.1万元、保险费0.3万元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