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司法局多举措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
安宁市司法局多举措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司法所队伍管理机制。立足规范制度,建立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先后修订完善了《司法所岗位责任制》、《所长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司法所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结合司法所考核目标要求,坚持完善绩效考核措施,将司法所业务工作与个人奖惩、年终考评挂钩,不断激发工作活力和发展后劲。
二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以创建“学习型司法所”为目标,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内容,通过开设司法所微课堂、微讲座等学习平台,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司法行政业务中,强化司法所周理论学习制度,要求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5小时,把政治业务学习由制度约束、督促检查变为司法所干警的自觉行动。
三是不断充实司法所队伍,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加强司法所所长配备,通过公务员招录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力量,实现每所至少有三名工作人员。在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等实战工作上,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对部分司法所人员进行轮换,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
四是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全面提升业务素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法治宣传不到位、法律服务不全面等“困局”,先后开展了社区矫正岗位大练兵、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援助知识竞赛等专项活动,举办了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各类培训班12期200多人次,全面清除司法行政业务死角。同时,通过司法所人员上挂学习、轮岗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业务技能学习全面性、渗透性,提高司法所人员履职能力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