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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1801-067449 主题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1-11 10:14
名 称: 关于马燕红用地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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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燕红用地的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11 10:14 浏览次数: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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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燕红用地的结果公示


马燕红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安宁市新发小区,于2003年3月领有行政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安国用(2003)字第0085号,面积为133.3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133.30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出让金按481.78元/平方米核收。

公示于2017年12月27日在各政务信息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天。截止公示期止,我中心未收到任何有异议的书面意见。

    

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