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18年2月城镇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0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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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民政局2018年2月城镇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我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56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2月份,享受城镇低保(2269)户(2683)人,其中:残疾人(580)人,老年人(544)人,在校学生(458)人,未成年人(178)人;月发放保障金(114.37)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26.27)元。1-2月发放城镇低保资金(5378)人次(229.4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