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18年1月城镇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0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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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民政局2018年1月城镇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我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56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1月份,享受城镇低保(2275)户(2695)人,其中:残疾人(580)人,三无人员(0)人,老年人(556)人,在校学生(458)人,未成年人(178)人;月发放保障金(115.06)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26.94)元。1-1月发放城镇低保资金(2695)人次(115.0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