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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1803-074746 主题分类: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3-07 14:07
名 称: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3-07 14:07 浏览次数: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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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2张表)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收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收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预算部门没有数据的表格说明............................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中共安宁市委、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发〔2015〕6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政通〔2015〕14号)要求,设立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时加挂安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职能调整:

(1)划转的职能

① 划入原安宁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职责。

②承担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职能和日常监管工作。

(2)加强的职能

① 转变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

②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

③ 规范产(商)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产(商)品、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④ 加强产(商)品、食品药品经营(零售及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

⑤ 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商)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职责。

(3)整合的职能

① 整合市场执法力量,加强和完善市场执法体系,探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构建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② 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2、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和实施质量发展工作规划、商标战略、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

(4)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以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检查街道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6)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职责。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7)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

(8)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10)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11)负责全市标准化工作。组织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并实施监督;协调和指导企业标准化和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

(12)负责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协调、监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开展产(商)品计量监督,规范生产、流通领域内计量行为。

(13)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定期检验和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依法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4)负责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5)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导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6)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测。

(17)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8)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推动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的各项工作并对其检验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商)品和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样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19)负责开展产(商)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以及与产(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的工作。

(20)承办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职数14个,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经济检查大队)、质量监管科、计量标准化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科。

派出机构9个,分别为:连然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金方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八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县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太平新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温泉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青龙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草铺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禄脿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2018年主要工作

十九大胜利闭幕,全们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向一个迸发活力、社会认可度和服务对象认同感进一步增强的阳光型服务型大局迈进。2018年全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突破瓶颈、固本强基、提升效能”为主线,全面强化监管、保障民生安全、服务质量发展,推动安宁市场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着力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充分挖掘和发动各科室力量不断提升效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各街道监管所指导和支持,促进其规范高效运行。

2、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全程监管。一是强化信用监管。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抽查工作规范,严格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推进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落实到位。二是落实监管措施。推动建立健全“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工作机制,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防止监管真空,防范监管风险。三是加强质量监管。开展好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四是加大执法力度。要继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强化网络监管工作。充分利用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逐步推动综合执法和技术执法有机结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3、着力强化民生保障,进一步保障三大安全。一是继续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千方百计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三方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局面的形成。二是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度。加大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氛围。三是持续强化药械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四品一械抽检抽测工作。四是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处办机制,高效办结各类投诉举报。健全消费“投诉和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维权知识教育引导活动,广泛凝聚社会共治力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五是继续抓好民生计量工作,开展医疗机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两免费检定。六是积极探索推行新体制下集贸市场长效管理模式。

4、着力深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持续释放商事制度改革红利,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要根据安宁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要求,加强重大项目企业的优质服务。二是扎实做好助企融资等服务工作。继续依托动产抵押、股权出质、商标权质押登记,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合同指导与帮扶工作,通过重守企业创建,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5、着力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三项建设。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做精机关、做强基层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特别要在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方面,探索开展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的业务培训,加快干部专业监管能力提升。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道德追求。二是加强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综合运用教育、监督、考核、问责等多种手段,持续改进干部作风。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分组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努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促廉”的廉政文化氛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规定要求,坚决防范“四风问题”反弹。要强化督查问责力度,对标对靶,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制度化、常态化的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法治建设。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对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要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扎实开展案件核审、行政指导和案件检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通过案件评查、复杂疑难案件讲评及核审技能培训等方式,强化队伍依法行政意识水平,提高法制化综合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是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宁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安宁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1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12人,财政全供养 112人。

离退休人员 4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2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4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5.7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45.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45.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5.77万元(本级财力2545.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545.7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54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9.77万元,项目支出226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1)2011501行政运行,主要反映原工商行政管理局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2)2011550事业运行,主要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3)2011701行政运行,主要反映原质量技术监督局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4)2101001行政运行,主要反映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5)2101050事业运行,主要反映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基本支出和公用支出。(6)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财政承担的住房公积金。(7)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缴纳的养老保险。(8)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主要反映市场监管、核准注册登记、实施商标战略、广告监测支出。(9)2011505执法办案专项,主要反映执法办案、打击传销支出。(10)2011506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反映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协会支出。(11)2011507信息化建设,主要反映信息化建设支出。(12)2011706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主要用于质量、计量、特种设备监管支出。(13)2101099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主要反映食品药品日常抽检、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食品药品三级网络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经费、药品能力提升、量化分级及应急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319.77万元,项目支出226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因安宁市属县级市,只接收中央、省、市的转移支付,不存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的情况,特此说明。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2.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省食安办招投标配置一辆食品快速检验车预算了一辆车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05.04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收支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收入2319.77万元,支出2319.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12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201150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增加32.69万元

2、2011550事业运行基本支出增加15.64万元

3、201170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减少1.20万元。

4、2101001行政运行基本支出减少56.73万元。

5、2101050事业运行基本支出增加26.22万元

6、2210201住房公积金增加0.58万元

7、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3.92万元

(二)项目收支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收入226万元,支出2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了一个上级要求配套资金的项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安排经费20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反映工商行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反映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反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养老保险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反映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本级财力安排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282.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有16个,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16元,占全部预算项目支出的100%

十、预算部门没有数据的表格说明

2018年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张表格中涉及内容确实没有安排预算,因此公开1张空白表格。

  附件: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共12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