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村(居)民委员会有了统一的“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8-04-25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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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全国开展法人和其它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以来,由于多种原因无法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严重影响了村(居)民委员会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制约了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的发挥。
根据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113号提案《关于加快推进村(社区)自治组织统一信用代码证的建议(社法委)》,我局高度重视,加强与民政部、省民政厅协调反应存在的问题,经协商使赋码工作得予顺利实施,市民政局及时完成所有证书的打印工作,并制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外壳,同时针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村(社区)名称与公章名称不一致的问题,市民政局给予制作统一的证明。
4月19日,连然街道极乐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标志着全市98个村(社区)都拥有了自己的“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颁发,有利于实现信用资源共享,促进各管理部门间业务协同;有助于村(社区)更好地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有利于加强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提升村(社区)服务能力,进一步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