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函〔2018〕2号安宁市农业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二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
张文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精准扶贫对象及边缘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 经我局与统计等单位(部门)协调研究,现结合我市扶贫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安宁市扶贫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安宁市对口帮扶禄劝县汤郎乡和寻甸县联合乡的工作情况。
对口帮扶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根据2015年12月28日与昆明市签订的脱贫攻坚责任书及昆联通〔2016〕3号《关于脱贫攻坚市级领导联县挂乡和对口帮扶单位作部分调整增加的通知》,新增安宁市为对口帮扶禄劝县汤郎乡的县(市、区)的文件精神。根据2017年8月31日,《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加寻甸县部分乡镇脱贫攻坚对口帮扶力量的通知》(市委办〔2017〕34 号)精神,安宁市在保持原有对口帮扶关系的基础上,再新增对口帮扶寻甸县联合乡,对口帮扶期限至寻甸县实现脱贫摘帽为止。安宁市委、市政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安排部署,认真投入到了对口帮扶禄劝县汤郎乡和寻甸县联合乡的相关帮扶工作中。
1、禄劝县汤郎乡的对口帮扶情况:在自身财政压力巨大的前提下,安宁市委、市政府完成了2016年、2017年的对口帮扶任务及项目资金划拨。2016年安宁市累计投入对口帮扶汤郎乡项目资金2300.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2280.4万元、其他投入20万元,支持汤郎乡实施道路项目99个、水利项目15个。
2017年直接投入汤郎帮扶项目资金2137万元,社会投入资金、物资共计36万元。用于帮助汤郎乡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调整困难、基层党组织建设投入不足等方面。
2017年9月27日、2018年1月23日,禄劝县政法委书记王林同志,先后两次带领汤郎乡主要领导到安宁,与市委主要领导对接,共同商议增加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相关事宜。安宁市2018年对口帮扶禄劝县汤郎乡脱贫攻坚产业扶持资金500万元,已于2018年6月中旬划拨到禄劝县扶贫专户。
2、寻甸县联合乡的对口帮扶情况:根据2017年9月8日昆明市委宣传部牵头召开的“联合乡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协调推进会议”的精神,2017年安宁市划拨对口帮扶联合乡35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支利组到新田组的道路硬化。根据“昆明市挂钩帮扶联合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4月10日“挂钩帮扶联合乡脱贫攻坚工作协调会议及会议纪要精神”,安宁市于2018年4月中旬筹措了帮扶资金20万,用于帮扶联合乡做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工作。
(二)安宁市本级精准扶贫财政兜底保障工作。
虽然安宁市已没有了国家层面上的扶贫对象,但相对贫困的人口依然存在,特别是原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系统中的那部分人,他们的生活依然相对困难。为此,2016年安宁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安宁市精准扶贫财政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安办通〔2016〕6号),设立1000万元精准扶贫财政兜底保障资金,专项用于全市571户1687位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低保兜底、住房帮扶、医疗救助和教育扶贫等方面的保障支出。该政策自2016年1月15日起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试行期一年。政策施行以来,市财政累计兑付兜底保障资金670万余元,170余户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圆上安居梦、新房梦,受保障对象因学致贫、基本生活困难,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政策惠民利民,群众反映良好。
为巩固脱贫成果,推动安宁市财政扶持精准帮扶政策扩面增效,惠及全市广大农村相对低收入人群,根据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工作要求,市扶贫办在组织完成全市农村2017年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人群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安宁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财政精准投入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安办通[2018]36号)。
2018年方案确定的财政扶持精准帮扶对象为我市农村相对低收入群体,包括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和全市2017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含)的农村人口。
二、对160号《关于对精准扶贫对象及边缘贫困人口进行动态管理的建议》的初步回复
(一)关于您提出的,“加强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对精准扶贫对象及脱贫不脱政策人员进行重新梳理,及时清理已经步入小康或富裕阶层的人员,精准识别出因病致贫、因学致贫、自然规律致贫等真正贫困需要帮扶的人员,建立‘该进未进’和‘该出未出’的精准贫困户台账”。
1、我市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571户1687人,是2013年根据国家、省、市下达的指标控制数纳入国办系统的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云南统计总队、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统计局(云调字〔2015〕27号)文件《2014年关于对云南省分州(市)、县贫困人口分解监测分析报告》,至2014年末,安宁市农村扶贫对象人口数为0人,当年减贫率100%。也就是截止2014年底,安宁市已经没有了国家意义上的贫困人口,安宁市已争取不到中央、省、昆明市的相关扶贫项目及资金。2015年11月下旬,我市完成了国办系统中脱贫(享受政策)标记。2、2016年云南省组织了新一轮的“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昆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明示,安宁市不再参与全省的动态识别。一方面,经过几年的帮扶和群众的自身努力,部分“建档立卡”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有的已经住进了新房,甚至是“洋房”(“别墅”);因学致贫的部分随着子女学业完成,已能自食其力(反哺家庭),家庭负担明显减轻。这部分帮扶对象逐步走进了小康(富裕)阶层,如无其他变故,也不会再提出无理的帮扶需求。另一方面,未被纳入建档立卡系统中的部分群体也会因病、因学、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致贫,而这部分人群又不在帮扶范围之中。因此为了巩固脱贫成果,推动安宁市财政扶持精准帮扶政策扩面增效,惠及全市广大农村相对低收入人群,根据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工作要求,由市扶贫办牵头组织完成全市农村2017年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人群的摸底筛查。3、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国办系统中,已有一整套比较完整的数据;新筛查出的相对低收入群体,已参照国办系统中的数据要素设计了相关表格,要求各街道办认真核准填写后,报市扶贫办进行备案。
(二)关于“采用民主评选与组织调控相结合方式,对存在争议的精准贫困人口采用投票打分的民主方式加以评定,并辅以组织调控,坚决剔除‘优亲厚友’挤进来的贫困户”。1、拟纳入2018年安宁市财政帮扶对象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二是新筛查出来的2017年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农村相对低收入群体。2、对于我市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是在国办系统中的数据,暂时无法进行动态;对于今年新筛查出来的相对低收入群体,各街道严格参照2016年云南省动态管理帮扶对象纳入的“四评议两公开”程序进行筛选,避免了“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
(三)关于“增强统计部门与扶贫部门配合,完善精准贫困户定点跟踪监测制度,强化精准扶贫工作的动态监测管理,保障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度”。我单位积极与市统计局进行对接,初步商议达成:1、由市扶贫办提供拟纳入2018年财政帮扶对象的详细名单给市统计局;2、统计局初步设想在扶贫办提供的名单中挑选出10—20户进行持续跟踪监测。3、帮扶对象精准是扶贫资金使用精准的前提和保障。
对我们工作中的困难和不足还敬请给予谅解。在此,对你多年来对全市扶贫工作的关心关注表示感谢!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安宁市农业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