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函〔2018〕9号安宁市农业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第212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2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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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丽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南部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生态观光旅游业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经我们实地勘察,结合我市当前农业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鸣矣河撤乡后,集镇农产品交易市场活跃,锦苑花卉公司的进入发展,为鸣矣河片区发展观光旅游生态农业奠定了基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市委、市政府将在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市建设中,把该片区作为农业生态旅游发展的重点区域,列入发展规划,加快发展步伐。
二、原集镇区域内闲置固定资产,我局将对接我市农业招商平台,并与产权单位沟通,积极招商引资,把目前闲置的粮所、烟站、文化站等闲置设施包装招商,力求盘活国有资产,振兴农村经济。
三、鸣矣河村委会建设农业生态公园所需建设用地,将以“凤凰农业生态园”建设项目,由市农业招商小组上报市规委会调规解决。
四、水资源开发将待村委会对日出水量测算、水质送检化验等出结果后,会同县街招商办经包装向全社会发布招商信息,争取成为具备地方品牌的矿泉水饮品。
感谢您代表当地农民群众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忠恳建议,敬请您一如既往地对我市“三农”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求。
安宁市农业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