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农函〔2018〕11号安宁市农业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319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2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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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兑付提高南部水资源地区能源补助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安政通〔2012〕27号文件《安宁南部水资源保护区能源补助办法(试行)》,试行期至2012年12月31日止,后没有正式文件,但市财政已于2014、2015年执行了该政策,我们认为,既然周边村社为全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这些补助应作为长期政策执行,补助金额申请按当地收入情况逐年调整。
一、与市财政局共同商定提高扶持资金问题并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向市人大请示作为一项长期扶持政策。
二、责令市农业局相关站所深入库区周边研究制定库区周边发展规划。
三、2016、2017年未发问题,待政府批复后按规定执行。
四、所有流域片区按原规定执行。
五、对我们工作中的困难和不足还敬请给予谅解。在此,对你多年来对我们农业工作的关心关注表示感谢!
安宁市农业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