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市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9 09:46
浏览次数:93
字号:[
大
中
小
]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市工商局等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昆审改办发〔2017〕23号)精神,经安宁市六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市市场监管局“对提交虚假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处罚”等18项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取消,同时,增加“对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不真实、合法、科学、准确,有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的处罚”等10项行政处罚事项。
请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做好本次调整事项的落实工作,相应做好行政职权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并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外公布。
附件:1.安宁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增加目录
2.安宁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取消目录
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附件:安宁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增加及取消目录(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