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昆明新城亿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公示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昆明新城亿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安国用(2016)字第052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地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大屯社区居委会大屯二组、张家坝居民小组,土地证载面积为57435.26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等于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城镇住宅为67年5个月;其他商服为37年5个月。终止日期为:城镇住宅用地2085年12月10日;其他商服用地2055年12月10日。经安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将该宗地中1360.6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安宁市土储中心出资进行收储。现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剩余后的面积56074.66平方米转让给昆明新城亿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经初审:
1、经安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同意,将该宗地中拟出让的56074.6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通过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转让,转让底价为市场评估价格484.2万元/亩,并由昆明新城亿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58100万元(690.75万元/亩)竞得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经安宁市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现场踏勘:该宗地未进行开发建设,该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及其他商服用地。
3、经安宁市人民政府同意,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政发[2016]50号)实施意见,为鼓励信誉好、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土地转让方式取得未动工项目土地使用权,企业承诺在取得土地转让审批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办理土地转让手续时,不再审查投资强度。昆明新城亿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取得土地转让审批文件后,半年内开工建设。
现将该上述宗地的出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安宁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反映。
安宁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宗地号:530181001018GB00002
联系人:高靖
电 话:0871-6878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