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停止执行安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3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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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
根据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65号)和《昆明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91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安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