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防汛应急预案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确保县街街道办事处的防洪安全,提高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应急处理能力,做好洪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做到洪涝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保证工程安全、乡镇供水安全、下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证,努力保障本地区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加强防洪为出发点,进一步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合理确定不同等级洪水的防洪保护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防御措施,使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编制《应急预案》是为了提高水库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
《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云南省防洪条例》、《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104-2015)、《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和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已批准的水库防洪调度方案、流域规划等,结合县街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
县街街道防汛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外洪与排内涝并举;全面部署、统一指挥,合理调度、协同作战,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以防为主、防抢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
1.坚持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使应急抢险信息共享,充分整合资源,使测报、防抢、救援各个环节有机结合,形成应急抢险能力,努力实 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抢险的现代化水平。
2.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3.防汛抢险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乡供水安全、 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
4.突出“可操作性”原则,预案以文字和图表形式表达,形成书面文件。
5.力求“协调一致”原则,预案应和本地区、本部门其它相关预案相协调。
6.实行“动态管理”原则,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不断补充完善。
(三)适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县街街道各村委会、村小组。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即可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超标准洪水;
(1)超标准洪水指水库发生超过设计的校核标准的洪水。
(2)根据审定的洪水预报方案,预报水库在本流域内可能发生超标准洪水。
2、工程隐患;
(1)挡水建筑物:如发生严重的大坝裂缝、滑坡、管涌及漏水,大面积散浸,集中渗流,决口等危及大坝安全或可能导致垮坝的险情。
(2)泄水建筑物:如紧急泄洪时溢洪道启闭设备失灵,溢洪道堵塞,侧墙倒塌,底部严重冲刷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3)放水洞、放空洞严重断裂并堵塞,大量漏水浑浊,启闭设备失灵等可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4)水库下游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需要水库紧急调整运行调度方案。
3、地震灾害;超设防标准地震导致大坝严重裂缝、基础破坏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4、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导致水库水位严重壅高等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5、上游大体积漂移物的撞击事件。
6、战争或恐怖事件,上级宣布进入紧急战备状态。
7、其它不可预见的突发事件可能危及大坝安全的险情。
8.经防汛应急指挥部批准的需要启动应急预案的其他紧急情况。
9.水利工程出现险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按照逐级上报→实地勘查→启动预案→实施抢险救灾的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组织保障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分工:
指 挥 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专职副指挥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指挥长:街道武装部长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县街派出所所长
组 员: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街道行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信访综合服务中心、国土所、司法所负责人、县街供电所所长、县街财政所所长、县街卫生院院长、村(居)委会书记、主任。
街道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由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站长杨利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防汛日常工作。同时设立街道应急参谋部和后勤部,参谋部由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负责,后勤部由街道行政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一旦发生险情,各部门要在街道防汛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其职责如下:
1.应急指挥部:负责全街道抗洪抢险救灾应急组织指挥、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2.参谋部:负责水文、气象、水工观测和抢险救灾技术指导;负责生产自救,做好洪水过后的生产自救恢复总体规划,及时准备好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负责巡查及抢险防洪工作中相关各类资料的提供。
3.后勤部:负责抢险物资、人员、食品、医疗卫生、车辆等的调度;负责组织赈灾工作,积极与市民政部门联系,取得上级支持,组织发放救灾款物,保证群众灾后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做好群众灾后各项善后工作。
4.县街卫生院:负责伤员救治和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病、无大疫流行。
5.街道党工委办公室:负责抢险救灾各项宣传发动工作。
6.综治维稳中心、县街派出所: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道路交通特别管制。
7.街道城镇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县街供电所:负责抢险防洪工作中通讯、交通、电力、供水等工作。
8.村(居)委会:负责做好群众抢险防洪队伍的组织及受灾群众的转移及相关善后工作。
9.街道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抢险机械。
10.县街财政所:负责抗洪抢险工作中各类资金支出的调拨和筹集。
(二)信息传递报告及决策制定执行:
一旦出现险情因素,必须立即向街道防洪办(或办事处值班室68701177)和村委会电话报告情况,接报后,街道防洪办、村委会须立即派出专业人员实地核查,同时报告街道防洪指挥部。街道防洪指挥部依据实地核查情况召集参谋部,进行研究分析,作出决策,下达命令,组织实施,同时上报市防洪办,取得上级支持。
(三)抢险抗洪队伍组建:
为确保洪灾发生时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街道防洪指挥部成立一支50人的专业抢险队。各村委会结合本村实际,组建一支不少50人的群众抢险队。平时组织做好各类抗洪抢险相关知识的学习和演练,确保发生洪灾时能及时投入抢险工作,促进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
(四)抗洪物资准备:
为做到反应及时、工作有力,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要在汛期来临前做好防洪袋、铅丝、照明设备、救生设备等相关物资准备,并储备防洪袋10000条,防洪桩3000棵;各村委会、村小组要在汛期来临前准备好充足的砂、块石、土料等抗洪物资,以备万无一失;街道财政所要在汛期来临前,提前安排防汛专项资金,以供抗洪支用;相关单位也应在汛期来临前,作相应适当准备。
三、主要应急措施
(一)防洪:
1.每年汛期前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要组织2-3次防汛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每年6月中旬开始进入汛期,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防汛人员要按有关的制度进行正常的防汛工作。
3.当出现暴雨洪水气象时,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要有领导进入防汛岗位负责防汛工作,并随时将防汛情况向街道办事处主任及上级防汛指挥部汇报。
4.在出现暴雨洪水期间,水库水位不断上涨并超过限定水位,预测水库将要排洪时,防洪指挥部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要进入责任区检查部署防洪工作。
5.水位超过最高限制水位时,根据当时的天气情况,如天气比较恶劣,上游降暴雨时,街道分管领导、街道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站长、涉及的村干部要及时向街道防汛指挥部通报险情,指挥部进入随时指挥抢险工作状态。
(二)抢险:
1.在防洪期间,各责任区内发现水利工程运行异常或有出险的征兆时,各责任人应及时采取措施组织责任区的防汛抢险人员进行处理,以排除险患,并及时报告街道防汛指挥部,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具体决策,加以处理。
2.出现险情,责任人应果断地确定可行的技术处理方案和应急措施,组织防汛人员进行抢险, 以排除或控制险情,并即时报告指挥部,指挥部派出专业人员到险区协调指挥抢险工作,视险情大小派出抢险专业队予以支援。
3.当出现较大的险情时,指挥长要亲临现场指挥抢险工作,调动各种力量全力以赴进行抢险,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并将抢险情况随时向上级防洪指挥部汇报。
4.当险情较大,靠自身的力量一时又不能排除和控制时,街道指挥部在全力组织抢险的同时, 应立即报请上级政府和上级防洪指挥机构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援。
5.在防洪和抢险期间,个别单位或群众经济利益要损失时,各级单位、相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三)非常措施:
1.当出现重大险情,经全力抢险亦未能有效排除,险情危及水利工程安全,为避免造成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指挥部要发出紧急撤退警号,群众工作组和各村委会、村小组干部要立即组织动员群众向安全地带转移。
2.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所有防汛人员要坚守岗位,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不崩坝,当水位有可能漫顶造成垮坝危险时,则采取人工爆破方法破口泄洪,确保水库安全,并在实施前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四)警报形式及出险标志:
1、警报形式
(1)上下游相关单位的通讯措施以对讲机、无线电话报警为主,规定不同的险情使用不同的信号。
(2)向社会发布紧急状态预警的措施以有线电视公告、锣(鼓)警号高音广播、报警等为主。
2、出险标志
白天可在出险处悬挂彩旗或用标牌标识等易于辩认的方式表明出险地点和抢险地段,夜间使用红灯警报或语音提示等方式表明出险地点和抢险地段。
3、解除警报
解除警报的前提条件是险情必须已经排除,对人员安全出行不会造成威胁,汛情已经过去,根据各种情报资料综合分析不会再发生新的汛情险情。解除警报的方式可以用警报或语音提示等形式,解除警报的方式必须是非常严肃一致的,解除警报的发布必须经防汛抗洪指挥部相关成员会商确定,指挥长签发解除警报令后才能实施。
4、预警应急通讯措施的种类、形式、方法及发布条件一经确定,就不能随意更改,且必须宣传到与险情、预警相关的每一个人员,确保预警应急通讯传递迅速、统一、有效。
本预案由县街街道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