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政办〔2018〕54号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行业、异地商(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工作部署,为促进全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民营企业水平,及时、方便、快捷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建设是依托互联网技术,整合政府部门和企业资源,通过建立由市级部门、管委会、驻安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多方共同参与的线上工作平台,旨在畅通企业诉求及建议表达通道,第一时间回应企业诉求及建议,并将我市经济运行、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向各驻安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及时通报发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政企交流,推进政务公开,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线上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安宁市“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武春禄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玉平 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
副 组 长:陈顺华 市目督办常务副主任
陈建华 市政府办副主任、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段建军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成员单位:市委统战部、市目督办、市发改局(市投促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市规划局、市金融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由毕慧担任。
(二)工作职责
1.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统筹协调涉及全市多部门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诉求;对情况复杂的诉求进行分析研究,确定协调解决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成员单位问题办理情况和意见建议,研究重点案例办理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重要事项。
2.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运行涉及安宁市的日常事务;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事项;对涉及多部门情况复杂的诉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领导小组研究后,交市级部门、管委会办理回复。
3.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目督办:督促市级部门、管委会及时办理回复企业诉求。
市工商联:对申请“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进行审核;建立市民营企业大数据库;做好“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政策宣传、联络员培训等工作;收集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专报,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及时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不涉密的政策信息上传至平台;针对商(协)会和民营企业诉求及时办理回复。
三、 工作流程
(一)问题上报。“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实行实名审核登记,商(协)会和民营企业提交信息由昆明市工商联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商(协)会和民营企业诉求应当客观真实,对于歪曲客观事实的诉求,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将承担相应责任。
(二)问题审核。对于商(协)会和民营企业的诉求,经昆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核后,交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联络员根据本单位职能职责进行审核确认,并于2个工作日内联系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对反映诉求进行核实。
(三)问题办理。按照昆明市批转我市诉求,市级部门、管委会承办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诉求,由领导小组指定所属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办理结果由市级部门、管委会反馈办公室在平台上进行回复。
(四)企业评价。诉求办理回复后,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对办理回复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等次为: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评“不满意”的,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必须说明不满意原因。
(五)问题销号。商(协)会和民营企业对所反映的问题回复非常满意、满意、一般的则问题销号。对回复“不满意”和自定期限内未办结的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转至市目督办进行督办,并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提交市纪委(监察局)问责。
四、 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市级部门、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昆明政商直通车”线上平台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具体做好“昆明政商直通车”工作对接和问题办理回复等工作。要明确职责,确保形成高效、务实的工作网络,认真及时办理回复商(协)会和民营企业诉求,关心民营企业发展。要加强资金和人员保障,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督查督办。市目督办将“昆明政商直通车”问题办理情况和企业对办理情况的评价,纳入督查督办考核内容,强化日常督促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结合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和政务环境第三方评估,注重商(协)会和民营企业评价,运用结果分析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