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企业的公示 (2018第37号)
发布时间:2018-11-08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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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121号)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级部门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工作文件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104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认定,现将符合享受2018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的企业予以公示如下:
享受2018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补贴企业: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补贴金额:121300.00元。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8684339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