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组件工作解读
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组件工作解读
(解读人:土地储备中心郭启云)
根据上级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组件工作的要求,城镇批次用地报批主体为市人民政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牵头,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共同组织报批资料。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报批组件流程如下:
一、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工作
1.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shp格式的拟报批用地红线到国土局进行规划预审查;
2.市国土局根据市土储中心提供的初步红线范围图核定批次报批精准红线范围图(核对土规);
3.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勘测定界,并提供压占数据到市国土局进行压占对比工作;
4.市国土局完成压占对比工作;
5.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压占对比数据到市国土局;
6.市国土局进行规划最终审查;
7.市土地储备中心完成初步勘测定界报告;
8.涉及的街道及平台完成各地块权属情况汇总表、权属界线调查表签字并提交到市土地储备中心;
9.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勘测定界报告成果并提交安宁市国土局进行验收;
10.市国土局协调滇中国土局完成勘测定界报告最终验收;
二、听证材料签字工作
1.根据国土局内部科室转交验收勘界报告资料出具听证材料提交到市土地储备中心;
2.涉及的街道及平台按要求完成各地块听证材料签字工作并提交到市土地储备中心;
三、现场踏勘工作:市国土局根据验收的勘测定界材料出具现场踏勘材料;
四、社保办理
1.市财政局根据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请示批复拨付报批用地所需缴纳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按2万元/亩测算)至市土地储备中心;
2.市土地储备中心缴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并提供涉及缴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函、告知函、缴费发票到市社保局;
3.市社保局根据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材料协调上级社保部门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和昆明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审核意见并提交到市土地储备中心;
五、耕地占补挂钩确认工作
1.市财政局根据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耕地开垦费请示批复拨付耕地开垦费(按1.68万元/亩测算)到市土地储备中心;
2.市国土局根据内部科室转交验收勘界报告资料出具耕地占补材料提交到市土地储备中心;
3.市土地储备中心协调耕地占补指标并缴纳耕地占补费,提供耕地占补材料到占补挂钩落实单位;
4.市国土局协调省国土厅按时限完成耕地占补工作;
六、市规划局根据市土地储备中心函件出具规划意见给市土地储备中心;
七、市林业局根据土地储备中心函件出具同意征收林地文件给市土地储备中心;
八、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新增建设用地报件要求,汇集齐报件组件材料提交到安宁市国土局;
九、市政府办公室在收到安宁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的一书四方案、请示等等文件后出具红头文件给市国土局;
十、市国土局完成总报件组件材料并上报滇中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