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18年11月城镇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1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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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59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11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816户2130人,其中:残疾人580人,老年人525人,在校学生119人,未成年人162人;11月发放保障金100.12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70元。1—11月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204.21万元,惠及2695名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