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新城中心农贸市场室外附属工程 拟使用林地公示
太平新城中心农贸市场室外附属工程
拟使用林地公示
太平新城中心农贸市场室外附属工程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安宁华茂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太平新城中心农贸市场室外附属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室外附属工程
四、项目建设地点: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始甸社区居委会马村居民小组;妥睦村委会妥睦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35′14″~102°35′20″,北纬24°55′10″~24°55′17″之间;面积0.4462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9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桉树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权证明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始甸社区居委会马村居民小组;妥睦村委会妥睦村民小组所有;马村居民小组和妥睦村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含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由安宁华茂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局
2019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