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塞尔安宁工业园气体供应服务配套工程 拟使用林地公示
梅塞尔安宁工业园气体供应服务配套工程
拟使用林地公示
梅塞尔安宁工业园气体供应服务配套工程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昆明安宁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梅塞尔安宁工业园气体供应服务配套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生产车间
四、项目建设地点: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委会草铺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22′51″~102°23′01″,北纬24°55′04″~24°55′10″之间;面积0.1065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9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桉树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权证明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草铺街道办事处草铺村委会草铺村民小组所有;草铺村民小组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含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由昆明安宁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局
2019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