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简报(第6期) 安宁市民政局2019年1月城镇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29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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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59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1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835户2177人,其中:残疾人586人,老年人491人,在校学生120人,未成年人159人;1月发放保障金101.03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64.0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