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简报(第23期)安宁市民政局2019年2月城镇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2-2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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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59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2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821户2161人,其中:残疾人586人,老年人487人,在校学生120人,未成年人159人;2月发放保障金100.33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64.06元。1—2月共发放城镇低保金201.36万元,惠及2177名困难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