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8年,安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公安工作实际,特编制了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8年,随着局主要领导的调整,我局相应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构,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伟任组长,其它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指挥中心、政工室、治安大队、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李树华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协调、督促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安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工作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立项分解至各责任部门,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提出要求。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立了专职信息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情况
为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宁市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通知,我局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安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安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安宁市公安局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安宁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等配套制度,根据文件公开属性分类要求严格落实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科学、有序进行。
(三)立足实际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我局积极组织民警全面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此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全体民警深刻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警务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促使全局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了贯彻落实“ 政务信息公开”人人有责,个个负责的观念。由政工部门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各部门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同时,积极参与市级职能部门举办组织的培训,通过学习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也使工作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
(四)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
在201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力监督的四个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每月更新。并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和考评方法,明确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体的协调、推进和督促工作,严格按照安宁市政府的有关保密审查要求,认真审核各类待发布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发布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安宁市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151条。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网发布信息61条,其中:重要事项公布24项,重点工作通报36项,听证1项。
(二)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我局着力从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上,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目标考核等制度,编制了操作手册规程和业务信息发布规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完成了各有关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法律审核。
(三)采取多种方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途径。
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权威发布信息,主动掌握话语权。通过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有效地将我局的重点工作、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事)件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的作用。同时,不断逐步推动、拓展、创新,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和舆情研判观察员队伍,形成上下一致的工作格局,从内部管理上严格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从内部工作环节上杜绝不按规定接受采访、多种声音阐述观点、不统一口径表明态度等问题的发生,做到公安新闻采访报道的规范管理。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互联网信息的审核、上载、把关以及涉密信息的管理工作,按照有关保密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2018年我局采取检查、抽查等方法,对“三网”(互联网)信息的上载、发布进行适时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全年我局“三网”(互联网)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涉密、泄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为市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明确了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上述依申请公开内容全部公布在网站上以供群众及时开展咨询申请。2018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积极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公安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满足社会对公安信息的多样性要求,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提高全市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全年专线电话转接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标,确保了民众的查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告。2018年全局共接市长热线455起,办结455起,办结率10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1.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我局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有关文件,并将文件理论精神与实际工作相联系,努力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尽快了解和熟悉《条例》,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二是严格依法按照《条例》行政,真正树立起“依法公开”的理念,努力把《条例》融入到本职工作中去,形成自觉行动。
2.积极参与安宁市政府信息办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今后工作中我局要从公众需要和依法行政的角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同时,考虑如何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在思路、措施、方法上进行深入研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期有效实施的体制机制,使之规范化、常态化,使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真正成为全局民警的自觉行动和习惯,全力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阳光政府
(二)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夯实。今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整体工作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警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内容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要进一步优化。
(三)强化督察考核。一是继续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全局考核管理体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着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平衡发展;进一步拓展便民利民渠道、强化和完善网上办公平台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等功能,努力将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安宁市公安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