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金方街道浸长村委会建设浸长村弃土场道路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金方街道浸长村委会建设浸长村弃
土场道路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市金方街道浸长村委会建设浸长村弃土场道路工程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安宁市金方街道浸长村委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市金方街道浸长村委会建设浸长村弃土场道路工程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道路、边坡
四、项目建设地点: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浸长村委会浸长村三组、小黄塘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30′56″~102°31′03″,北纬24°52′33″~24°52′34″之间;面积1.0618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68.4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桉树和云南松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林权证明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金方街道办事处浸长村委会浸长村三组、小黄塘村民小组;浸长村三组、袁德生、袁德逵、王玉莲、徐院生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由安宁市金方街道浸长村委会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