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民政局2019年3月城镇低保救助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02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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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 “应保尽保、动态施保”的原则,安宁市民政局及时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保障率达100%。安宁市现行的城镇低保标准为590元/人/月,按照差额发放。3月份,享受城镇低保1808户2150人,其中:残疾人586人,老年人491人,在校学生120人,未成年人159人;3月发放保障金99.95万元,人均保障水平464.87元。1—3月共发放城镇低保金301.3万元,累计惠及6488人次困难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