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税务局三项措施扎实开展2018年度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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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环境,切实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认真进行了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一是做好系统操作培训工作。对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系统内的纳税信用登记评价管理模块的操作使用和纳税信用评价的具体流程进行统一培训和具体指导,确保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是做好评价指标人工采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排管理员对自己的管户做好数据采集工作,认真履行年度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确认职责,对需要人工补录或调整的指标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和录入,做到客观真实、有据可查。对于纳税信用评价系统中存在的重复户进行逐户核实,解除关联,做好正式评价工作的前期准备。 三是做好人工审核确认工作。组织管理员和审核岗做好评价结果复核和确认工作,根据滇中局推送的纳税信用评价数据,及时分配评价任务,并对评价数据进行确认与复核。加强对A级和D级数据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保证201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的预评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