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祥丰信鸽文化中心配套功能区拟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祥丰信鸽文化中心配套功能区拟
使用林地公示
安宁祥丰信鸽文化中心配套功能区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安宁祥丰信鸽文化中心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安宁祥丰信鸽文化中心配套功能区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信鸽治疗棚、值班室、环保设施、污水池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脿街道办事处海湾村委会邑头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东经102°15′25″~102°15′27″,北纬24°57′41″~24°57′43″之间;面积0.2585公顷(已使用0.2020公顷)
六、 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活立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核发的B530701845409号林权证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禄脿街道办事处海湾村委会邑头村民小组所有;龙国祥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含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由安宁祥丰信鸽文化中心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68690463。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