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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1912-179149 主题分类: 2019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6-28 15:21
名 称: 安农函〔2019〕6号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三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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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农函〔2019〕6号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六届三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28 15:21 浏览次数: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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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您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提案非常好。提案中阐述了党和国家对农村人才振兴重视,反映了安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存在重视不够、宣传不足、机构不建全、培训不规范、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导致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街道办参与,加强宣传发动,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培育实践方式,进一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农村人才培育乏力的问题的建议。具体回复:

  一、组织形式

  按照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5〕3 号)要求,按照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要求,安宁市出台了《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6〕22号),指导安宁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明确了农业局牵头,街道办、相关局配合的组织形式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人员

  一直以来没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其它地州、市、县均由有编制的农广校负责,而省农广校安宁市分校是一个无编制、人员、办公场所的空壳机构),2016年始由两人兼职负责此项工作,由于此项工作工作大而繁琐,包括培育专业确定、学员遴选、课程设置、学员集中授课、实地操训、外出观摩、信息及满意度测评网上录入、考核认定、跟踪服务、资格管理、政策扶持等内容,尤其外出观摩需要大量垫资(公务卡支付外),后期两人根本无法应对此项工作,对于中央省市三级的年度任务均采取临时抽人突击完成的方式。

  (二)任务完成情况

  克服诸多困难,2017年完成一个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和188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2018年完成一个示范村的创建工作和150人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及一个昆明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田间学校的创建工作。但至今仍未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

  三、资金投入

  开展两年来,培育工作支付资金均来源于上级项目任务资金(不允许购置公用设备),没有添置任何必要的办学器材,均通过私人借斗方式克服。安宁本级财政未投入。

  四、是否有固定培育机构和人员是否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的决定因素

  培育工作不顺主要因为无固定培育机构和人员造成,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将是一个中长期的工作,如果没有固定培育机构和人员来负责此项工作,结果肯定不理想。目前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科室机构已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为产业发展科工作职责,随着人员和机构将会明确和完善。届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将得到理顺,并高效开展。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农业生产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支持和关注。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