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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1907-143832 主题分类: 灾害事故救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7-05 09:18
名 称: 关于印发连然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号: 连街发〔2019〕36号 关键字:

关于印发连然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5 09:18 浏览次数:88
字号:[ ]

街道所属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

连然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然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凡在连然街道辖区内,由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以及不可预料原因突然发生,其结果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食品市场秩序异常波动,影响社会公众健康和市场秩序的事件。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造成群体性中毒事件,致人死亡或伤残。适用本应急预案。

二、食品安全事件的级别分类

按照食品安全事件中出现问题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两级预警。

  (一)一级预警:由于某一个地区或行业的某一商品流入市场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的,对在日常巡查、办案中发现的有可能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启动一级预警。一是立即向上级机关报告信息;二是立即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开展消费指导,提高消费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彻底查清源头和流向,通告源头和流向地工商机关,同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四是实行处理情况和进程即时报告制度。

(二)二级预警:对于可能致人死亡、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事件的,启动二级预警。一是立即向上级机关专题报告;二是迅速取得各站、所及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启动应急预案;三是向社会发布警示提示;四是彻底查清源头和流向,通告源头和流向地工商机关;五是实行处理情况和进程日报制度。

三、组织机构和具体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有效处理,特成立连然街道重特大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连然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副主任

街道武装部部长

员:连然派出所所长、金方派出所所长、连然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各社区(村)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启动应急预案后,组长负责对内对外组织协调,明确任务要求,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副组长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地点、范围等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职责

   1.各社区(村)应急处置小组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及社区(村)两委报告,随后书面快报(2小时以内);二是保护现场,拨打120急救中心抢救中毒者;三是积极组织做好疏道工作;四是与当地派出所配合稳定死、伤者家属情绪;五是配合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六是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街道应急指挥中心。

2.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投入工作,主要工作:一是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对事故进行处置;三是协助上级应急指挥中心对事故现场进行堪查,调查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追究事故责任人;四是对事故发生进行认真总结,吸取教训,进行整改;五是对事故处置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先进事迹进行表彰奖励。

(三)现场应急指挥、救援实施机构及职责

   当接到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相关事故呼救后,事发地社区(村)应立即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启动本预案。

   1.现场应急救援。社区(村)接到中毒事报告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公安、医疗、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抢救中毒者,有效地维护秩序,划定保护范围,掌握现场动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应急处理后援工作。

   2.事故处理要按照相关中毒事故处理程序和有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堪查、取证、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写出调查报告。在后续处理中,做好善后工作,安抚群众,利用各种渠道,切实解决伤亡者家属实际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3.应急处理中,在上级主管局未采取措施或未赶赴现场之前,事发地社区(村)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4.事故发生后,街道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须配合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制定整改措施。

   四、事故呈报制度

   (一)快速报告事故

事故发生地各社区(村)在接到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街道及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心室报告,各相关部门接报后应逐级快速上报。

凡发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间隔不得超出2小时;凡发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间隔不得超过1小时,对发生事故后30日内,受伤人员死亡或失踪人员经确定认为死亡的,必须及时补报。

   (二)报告形式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其他知晓事故发生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立即将事故初步情况及时报告街道及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心,接报的管理部门须立即对事故进行核实后,采用电话、传真等形式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

(三)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地社区(村)应在事故发生3小时内配合街道相关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向上一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送。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时间、地点、供货商、户主姓名及基本情况;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对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对事故抢救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报告时间。

   五、应急行动

   预案启动后,街道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一)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织和进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名单。

   (二)召集有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

   (三)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人力、物力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

六、重大事故现场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时,领导小组要认真分析重大事件对市场秩序的影响及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应急对策,部署工作,提供行动意见和建议。

(二)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重大事件处置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报告和信息。协调其他相关执法职能部门共同处置重大事件。

(三)启动应急预案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在岗待命,公务用车须保证,通信工作须24小时开通。

(四)街道工作人员要对重大事件地点实施封锁,未经检查人员许可,检查人员不得离开被检查地。要在第一时间调查掌握被调查人的资质、商品的来源和流向、商品生产的配方等实质性问题。事件突发地若发现有毒有害物品时,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请求对其物品进行妥善处理。

(五)街道工作人员要对重大事件地点的办公室、经营场地、成品、半成品、原料添加剂、商标标识及内外包装物、仓库进行现场取证。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街道工作人员发现重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向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后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报告安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办理”。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对于在处理重大事件中失职、渎职、推诿扯皮,产生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重大事件发生后,由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信息的报送和新闻的发布工作,未经领导小组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或接受新闻采访。

八、预警防范体系的基本构架

(一)基本构架: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连然市场监督管理所、连然派出所、金方派出所、市中医院及街道辖区内的15个社区(村)。

1.承担街道辖区内市场秩序预警防范信息汇集的职能;

2.及时向社会或相关部门发布本级预警信息;

3.负责本级预警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并及时向上级报送,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并报上级。

(二)四大系统:举报投诉系统、商品抽检系统、案件查处系统、案件查处系统

1.举报投诉系统负责种举报投诉信息的汇总和分析;

2.商品抽检系统负责对辖区内各种商品抽检信息的汇总和分析;

3.案件查处系统负责辖区内各种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章案件信息的汇总和分析;

4.案件查处系统负责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