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并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毕绍刚
领导并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审计等方面工作。兼任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
联系市监察委,市人武部,市审计局。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武春禄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改、粮食、商贸、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政、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改革、应急管理、统计、特色小镇建设、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南亚国际陆港开发等方面工作。兼任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安宁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局、招商局),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政府金融办,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市应急管理局,市统计局,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安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含投资公司),省银监局安宁办事处,人民银行安宁支行,驻市各金融机构,昆明南亚国际陆港开发有限公司。
市委常委、副市长 孙 凯
负责工业、非公经济发展、节能降耗、通讯、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工业招商引资专业小组招商引资工作。
联系市工商联,市供电局,驻市企业。
协助武春禄常务副市长分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副市长 王 梅
负责教育、体育、民政、救灾救济、老龄、人事、就业、社会保障、卫生、人口、大健康、医疗保障、职教基地开发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社会事业招商引资专业小组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中共安宁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社区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市防治艾滋病局、老龄办),市医疗保障局,市大健康办。
联系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办),安宁职教基地管委会(含投资公司),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
副市长 李宝林
负责交通、轨道交通、通用航空、农业农村、扶贫、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水务、林业、双拥、退役军人事务、武警森林部队直升机场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农业招商引资专业小组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畜牧兽医局、台湾农民创业园安宁分园管委会),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市双拥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市烟草公司,市气象局,驻市部队,昆明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
副市长 刘文先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法制、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流动人口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等工作。
协助武春禄常务副市长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协助武春禄常务副市长分管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市司法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信访局(市长热线办),
联系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副市长 张才兴
负责国土资源、土地收储、城乡规划、建设、人防、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园林绿化、宁湖新城开发、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太平新城开发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城市配套招商引资专业小组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防空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宁湖新城管委会(含投资公司),旧城改造指挥部所属办(室),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含投资公司),安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读书铺服务区改造等相关工作。
副市长 韩富国
负责生态环境、水环境治理、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文化、旅游、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自身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工作。分管温泉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工作、文旅招商引资专业小组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温泉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含投资公司)。
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市延安精神研究会,市文联,市融媒体中心。
副市长 倪 红
负责科技、外事、供销、残疾人事务等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市供销合作社。
联系市残联,中国电信安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安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安宁分公司,中国邮政安宁分公司。
协助王梅副市长分管社会事业招商引资专业小组招商引资工作。
市政府领导成员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副市长分工协作关系如下:
武春禄—孙 凯—韩富国 王 梅—倪 红
李宝林—刘文先—张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