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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101-357376 主题分类: 市政府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9-02 11:10
名 称: 关于印发《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关于印发《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2 11:10 浏览次数:83
字号:[ ]

局属各科室、站所: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预案》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预案


一、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和完善科学统一、规范有序、反应及时的地震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市农业农村局地震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对单位内部及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安宁市抗震救灾应急行动工作预案》,结合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宁市范围内农业系统地震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指导等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实施、相互配合、全体参与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及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指 挥 长:袁志晖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指挥长:杨伟才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副书记

李相林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康良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馨予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局综合办公室(党务、行政、人事、财务)、农业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项目管理科,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业技术推广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畜牧兽医站、市农机管理总站、市蔬菜花卉管理站、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市植保植检站、市茶桑果站、市渔政监察执法大队,市委农办综合科主要负责人。

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贯彻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决定和要求;领导和指导全市农业系统做好震前和震后灾情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援救和参加抢险救灾;提出全市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和物资管理工作;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的其它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二)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副书记杨伟才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局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常设成员由局综合办公室、农业产业发展科、政策法规科、项目管理科主要负责人组成,根据工作情况,必要时可进行增补。

主要职责:负责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日常办公,做好有关文件的起草、送审、印发工作;做好有关会议的通知、召集、会场安排、记录等工作;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值守人员,协调各工作组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三)各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宣传组、农业环境监测预警暨动物卫生防疫组、灾情评估和速报组、农业技术服务组共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负责落实日常应急准备、临震应急措施和震后应急救援等各项任务。

1.综合组

组    长:杨伟才

牵头单位:局综合办(行政)

主要负责:(1)负责抗震救灾期间车辆、财务、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2)负责市农业农村局救灾物资发放和调配工作;(3) 组织单位内部开展救灾捐赠活动;(4)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抗震救灾活动;(5)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受灾人员吃、穿、住等基本生活保障,配合做好伤病人员的救治、转运、护送工作;(6)承办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宣传组

组    长:张馨予

牵头单位:局综合办(党务)

主要负责:(1)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开通和恢复新闻报道渠道;(2)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农业灾情新闻发布会,做好本单位抗震救灾事迹宣传报道工作;(3)及时传达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震情、灾情信息、重要公告,协助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协助公安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

3.农业环境监测预警暨动物卫生防疫组

组    长:马康良、李相林

牵头单位: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畜牧兽医站分别牵头

主要职责:(1)邀请并组织农业环境专家会商分析震前、震后对农业环境造成的危害,并提出预防和处理方案;(2)对因受地震灾害而可能或已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应急监测,并采取销毁、封存、填埋等控制措施,减少次生危害,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3)制定并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根据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防控;(4)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治和控制,科学进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消毒灭源等工作;(5)组织调集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队伍和物资赶赴灾区,对灾情、疫情进行紧急处置;(6)指导灾区基层组织和群众对灾后养殖环境进行防疫消毒,防范和控制各类动物疫病的爆发和流行。

4.灾情评估和速报组

组    长:袁志晖

牵头单位:局农业产业发展科

主要负责:(1)及时组织工作力量对震区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械、农作物、畜禽生产、农业产业化企业等灾情损失进行信息搜集、评估、统计等工作;(2)即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灾情统计及评估情况,以便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及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争取支持。

5.技术服务组

组    长:李相林

牵头单位:局农业产业发展科、市农业技术推广所分别牵头

主要负责:(1)组建农业应急救援队及各专业技术服务队,协助灾区搞好改种补种、田间管理、修复农业设施、防治病虫害、维修农机(具)等技术服务工作;(2)对救灾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生产资料进行调剂、调运、管理、发放,保证应急物资及时到达灾区和灾民手中;(3)协调并邀请农业专家、技术人员对灾区农业恢复生产进行指导;(4)及时协调种养殖基地(大户)产品供应,保障市场供应。

(四)健全工作制度

市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包括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日常值班、灾情报告、应急检查与演练等地震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到实处,常抓不懈。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由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加强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接到地震预警预报信息马上发布至各成员单位,并进行震情跟踪。

(二)预防预警行动

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做好震情预报工作,按预案及时部署防震工作。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预测意见及要求,及时做好防震准备。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时刻保持联系,掌握地震信息,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储备农业救灾物资。

四、应急响应与行动

(一)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灾害分级规定执行。

(二)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权限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发布的响应命令和指挥,组织开展抗震救灾。

(三)响应行动

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发布的响应命令,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响应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组成人员迅速到位,指挥、部署、协调开展抗震应急工作:

1.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指挥部全体成员应在30分钟内到市农业农村局小会议室集中(不再另行通知),传达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指示,研究部署本单位紧急应对措施;

2.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指挥长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启动本预案,集结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展开各项抗震救灾工作;

3.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各工作组分别由组长负责召集,明确各类人员分工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4.派遣工作小组赴灾区指导、部署开展震后农业抢险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灾情评估等工作;

5.指导基层组织及群众及时处理地震时死亡动物及相关动物产品,消除动物尸体危害。

6.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同时上报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7.动员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开展自救互救;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抢救被压埋人员、伤员转移和接收与救治;紧急疏散、转移群众到应急避难场所等工作;

8.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研究提出支援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复产资金;必要时动用储备种子,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9.协助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灾情救助、物资发放、社会治安等工作。

 (五)响应终止

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响应终止命令后,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指挥长适时发布终止本应急预案命令。

(六)信息报送、发布和处理

1.农业灾情统计、分析、评估报告以及抗震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由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并抄报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以及本级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

2.农业灾情发布由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宣传组按照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组织发布。

五、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积极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及时组织农技人员、农村群众开展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抓好下拨资金和物资的跟踪,保证农业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到位

(二)工作总结

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对抗震救灾、农业损失、生产自救、救灾款和物资发放等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汲取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升农业系统抗震救灾应急处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组建不少于50人的应急保障队伍,结合农业救援工作特点,不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演练和熟悉预案工作。

(二)物资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应协调供销合作部门,农资、农机经营户等储备一定数量的种子、化肥、农膜、农机等农业抗灾救灾物资。灾情发生后,及时协调组织供应。

(三)农业专家、农技人员指导

加强与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联系,充分依托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状力量,一旦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力量奔赴灾区开展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指导服务。

(四)宣传、学习和演习

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学习、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五)监督检查

市农业农村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时对各成员单位宣传、学习、开展演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

七、 附则

(一)奖励

市农业农村局对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内设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责任追究

抗震救灾时,本单位人员出现不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等行为时,将视情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审并作相应修改,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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