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
《安宁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安宁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20 号)、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委办〔2018〕97 号)的精神及《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环发〔2018〕46 号)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为切实推进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 理念,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以摸清底数、源头削减、全面整治、提升能力,健全机制为重点,推进固体废物全 过程管理,为争当全省生态文明排头兵,把安宁建设成为美丽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影响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的 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排查
整治,深入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强化监管,严控风险。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监管,坚 决打击涉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夯实基础,压实责任。健全固体废物、重金属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明确部门的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 强部门间和区域间联动监管。
(三)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实现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 2013 年下降 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56%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97%(主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率达到 100%。
(四)治理重点
重点区域:金沙江流域安宁段,安宁市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耕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在产或历史遗留有色 金属采选业和冶炼业、重化工企业集中区域,重金属污染物超标区域。
重点行业: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 镍钴、锡、锑、金和汞矿采选业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业(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铬盐制造业、硫精矿制酸等)、电镀 行业。
重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等)、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等)、建筑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泥、农业固体废物(含废弃农膜等)等。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宁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韩富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柯梦楠 市政府办副主任
陶春阳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潘志平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李 忠 市发改局局长 蒋卫民 市工信局局长 赵光前 市公安局副局长刘 芬 市科技局局长 刘黎安 市财政局局长
王 群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吕 方 市交运局局长
袁志晖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汪 涛 市水务局局长
苏 伟 市卫健局局长陈顺华 市应急局局长
叶 华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钱 斌 市供销社主任
王学林 连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马 玲 金方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新 八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路 宽 县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刘科兰 温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志雄 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彭建军 青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晓东 草铺街道办事处主任 查春来 禄脿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庆云 职教基地管委会副主任刘 敏 工业园区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分局,由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陶春阳任办公室主任,市环境监察大队队长崔晓明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一个攻坚战,一套作战方案” 的要求,牵头制定全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有关事项,做好领导小组各项日常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牵头单位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完成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时间安排
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为攻坚阶段,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巩固提高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
1.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开展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 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含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方案和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2019 年 10 月前完成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
2. 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及堆存场所环境整治,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以及“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清废行动 2019”等指出的涉固体废物问题,按照“一点一策”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治工作。
以沿河区域为重点,进一步在全市范围开展固体废物整治工作,制定整治工作方案,落实相关责任,无法查明来源的,由县 区政府妥善处置。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市工信局(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市卫健局(负责医疗废物)、市城管局(负责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建筑垃圾)、 市水务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
业固体废物,含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市发改局(负 责统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交运局、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30 日
3. 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开展各类非正规垃圾 堆放点地毯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信息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信息系统,按照“一点一策”实施整治。挂账销号,加强整治后场地维护使用,严格控制增量,落实整治责任,强化检查和监督。2019 年底前,完成 60% 以上整治任务,确保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完成。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统筹汇总,具体负责生活、建筑垃圾) 配合部门:市水务局(负责水面垃圾)、市农业农村局(负
责农业生产垃圾)、市生态环境分局(工业固废)、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按要求时限推进,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
4. 调查评估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开展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评估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与产生量的匹配情况,并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或相关规划。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工业危险废物)、市城管局(负责生活垃圾、 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市水务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固体废物)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 完成时限:2019 年 12 月 30 日
(二)开展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
5. 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全面排查全市 内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基本查清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完成时限:2019 年 8 月 30 日
6. 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专项整治。以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区域和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集中区域为重点,聚焦涉镉等重点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确定排查对象,建立排查清单。对排查清单中在产企业、关停搬迁和历史遗留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 按计划实施整治。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19 年 8 月底前排查重点企业及区域,建立污染源整治清单;按照计划开展整治,2020 年底前,完成综合整治。
7. 开展重点涉铊排放企业调查。对铅锌冶炼、钢铁、含铊 矿采选、含铊灰渣利用等涉铊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形成重点涉铊企业清单,建立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加强监管。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25 日前完成调查;涉铊企业纳入长期监管。
8. 分解落实重金属减排指标和措施。建立企事业单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分类提出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提升改造、污染治理设施完善、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减排措施。将全市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减排目标和管理要求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实现排污许可证核发与重金属减排工作有效衔接。2019 年,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13 年削减 13%;到2020 年,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 2013 削减15%。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按要求时限推进,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
9. 组织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编制用汞强度减半方案并
实施。组织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昆明云能化工有限公司编制 用汞强度减半方案并实施。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完成时限: 2019 年完成用汞强度减 25%任务;2020 年前完成用汞强度减 50%任务。
(三)加快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固体废物集中处置
能力
10. 统筹规划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将固体废物集中
处置设施纳入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加大资金 投入,保障建设用地,加快建设步伐,补足处置能力缺口。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市城管局(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市水务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固废)、市生态环境分局(危险 废物)
配合部门: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卫健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30 日
11. 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堆存场所环境监管,有效防范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 染,安全分类存放和处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升级改造现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确保稳定运行,对处置能力不足的,鼓励
新增处置能力。鼓励具备自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的规模化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鼓励采用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完善医疗废物收运系统,推进农村、乡镇和边远地区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2020 年底前,实现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基本平衡。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卫健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30 日
12. 推动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工作。2020 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率达到 100%。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30 日
13. 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加快完善主城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大力推广高标准“邻利型”垃圾焚烧设施,鼓励区域共建共享,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提升改造垃圾中转站, 配置污染防治设施,有效降低对周边区域的环境影响。根据乡镇和村庄布局、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配齐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推广应用成熟的垃圾处理技术。加快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和农村垃圾收费机制。
2020 年,主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30 日
(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14. 严控源头产生量。优化产业结构,按照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等目录,坚决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 加大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力度,加快铅锌和铜冶炼行业工艺提升改造,延伸重点行业产业链,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和精深加工,全面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按照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等目录。加快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5.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有关项目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安全化处置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 的原则。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 收利用,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减少生活垃圾处理量。加快推进城市餐厨废弃物等资源化 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30 日
17. 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和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塑料等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 昆明市建设煤矸石、尾矿、赤泥、磷石膏、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示范工程。
推广新型回收模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的规范化收集利用。2020 年底前,培育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和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56%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局
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30 日
18. 推动农业农村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循环农 业示范工程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立农膜回收奖
惩机制,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推广使用可降解的农膜。建立健全农药包装等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鼓励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30 日
(五)提高固体废物监管水平
19. 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对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严厉查处,重拳打击,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交运局
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职教基地 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 配合上级部门持续开展打击走私洋垃圾行动。加强部门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多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重点打击走私、 非法进口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冶炼渣、金属和金属合金废碎料、冷冻动物制品等固体废物。做好非法入境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保障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职教基地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1. 强化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 管能力建设。构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 力建设,落实监管经费和装备,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成果应用,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固体废物基础数据库和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分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 年 12 月 30 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调度
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各负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月调度制度。各责任单位于每月 18 日前将专项攻坚战进展情况报各牵头单位汇总后报市生态环境 分局进行汇总,形成专报于每月 23 日前报昆明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安宁市督办领导。
(二)强化资金保障
各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防治、回收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 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补助,协调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等
金融机构对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固体废物和重金属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手段, 宣传普及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治理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鼓励举报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问题。
安宁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攻坚战作战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 |
工程类别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3 |
3.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 开展各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地毯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信息录入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信息系统,按照“一点一策”实施整治。挂账销号,加强整治后场地维护 使用,严格控制增量,落实整治责任,强化检查和监督。 |
市城市管理局(统筹汇总, 具体负责生活、建筑垃圾) | 市水务局 (负责水面垃圾)、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生产垃圾)、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工业固废)、各 街道办事处 |
2019-2020 年 | |
2019 年底前,完成 60%以上整治任务,确保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完成。 |
2019 年12 月 | |||||
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地区转移。 |
2019-2020 年 | |||||
4 |
4.调查评估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 |
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评估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以及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与产生量的匹配情况,并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及相关规划。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负责危险废物)、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市水务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市农业 农村局(负责农业固体废物)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 |
2019 年12 月 | |
5 | (二) 开展重金属污 染源排 |
5.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 |
全面排查全市内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基本查清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 局 |
2019 年 8 月 30 日 |
序号 |
任务 |
工程类别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9 |
9.组织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编制用汞强度减半方案并实施。 |
|
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19-2020 年 | |
10 |
(三) 加快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 设,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处理能力 |
10.统筹规划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利用设施 |
将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布局,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建设用地,加快建设步伐,补足处置能力缺口。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市城市管理局 (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市水务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固废)、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危险废 物) |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局 |
2019-2020 年 |
11 |
11.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 | 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和堆存场所环境监管,有效防范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安全分类存放和处置,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升级改造现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确保稳定运行,对处置能力不足的,鼓励新增处置能力。鼓励具备自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的规模化企业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鼓励采用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实施医疗废物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完善医疗废物收运系统,推进农村、乡镇和边远地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2020 年底前,实现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基本平衡。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市卫生健康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2019-2020 年 |
序号 |
任务 |
工程类别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15 | 制 |
15.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 新、改、扩建有关项目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减量化和安全化处置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 |
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
长期 |
16 | 16.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 利用 | 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减少生活垃圾处理量。加快推进城市 餐厨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 |
市城市管理局 |
2019-2020 年 | ||
17 |
17.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 推进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和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废旧塑料等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昆明市建设煤矸石、尾矿、赤泥、磷石膏、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示范工程。 推广新型回收模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废铅酸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固体废物的规范化收集利用。2020 年底前,培育一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基地和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 56% 以上。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科技局、市自然资 源、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
2019-2020 年 | |
18 |
18 推动农业农村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 加快实施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建立农膜回收奖惩机制,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推广使用可降解的农膜。建立健全农药包装等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废弃物回收处理制度。鼓励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建 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供销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
2019-2020 年 |
序号 |
任务 |
工程类别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19 |
(五) 提高固体废物监管水平 |
19 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违法犯罪活动 |
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对非法收集、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严厉查处,重拳打击,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市交通运输局 | 市水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工业、职教园区管委会 |
长期 |
20 |
20.配合上级部门持续开展打击走私洋垃圾行动 |
加强部门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多部门执法信息共享机制,重点打击走私、非法进口利用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冶炼渣、金属和金属合金废碎料、冷冻动物制品等固体废物。做好非法入境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保障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 局、各街道办事处、工业、职教园 区管委会 |
长期 | |
21 |
21.强化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 |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构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加强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经费和装备,强化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成果应用,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固体废物基础数据库和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
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
市财政局 |
2019-2020 年 |
相关文件:《安宁市固体废物及重金属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