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完成行政区域内第一家养老服务机构 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
2019年1月,民政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文件,文件规定“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依法做好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民函〔2019〕1号)文件精神,全面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昆明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昆民通〔2019〕32号)文件,对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作了详细和明确的规定。
安宁市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严格遵照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养老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昆民通〔2019〕32号)文件规定执行,对申请备案的云南昆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昆华.亲睦家老年康养中心)备案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现场查看,云南昆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昆华.亲睦家老年康养中心)符合昆明市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相关规定,准予备案。
备案的云南昆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昆华.亲睦家老年康养中心)是国家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以来,安宁市第一家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该机构一期建筑面积1250㎡,设置床位84张,中心设有失能老人照护专区、认知症照护专区等功能区。目前该机构已投入运营,且已收住老人30余人。
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是全面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的兴奋剂。云南昆华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昆华.亲睦家老年康养中心)的登记和备案,进一步完善了安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安宁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贡献了新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