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解读《云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残疾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云教规〔 2019 〕 3 号,以下简称《认 定办法》),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各学校和社会公众更好地 理解《认定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 实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经费投入大幅增加,学生资助规模不断扩大,学生资助工作 成效显著,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认定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 为此,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 2018 〕 16 号)。为进一步 加强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高学生资助精准 度,在充分结合云南省各地和各学校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省 教育厅等六部门制定了《认定办法》。
二、主要内容
《认定办法》共包括 6 个部分、 20 条内容。
(一)总则。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 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 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主要参考因素。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工作坚持 “ 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 明、保护隐私 ” 的原则。
(二)认定机构与职责。明确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职责。各级民政、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残联等部门要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 核实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学校负责实施本校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健全认定工作机制,成立认定工作 组。
(三)认定依据和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主 要有六个方面 : 一是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 债务等情况。二是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情况。三是地区经济社 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 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四是突发 状况因素,主要指学生本人或学生家庭(成员)遭受重大自 然灾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五是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六是其它影 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学生本人 身体状况、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 难程度,设置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3 级。
(四)认定程序。认定程序包括提前告知、个人申请、 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监督管理。要求建立严格规范的工作流程,确保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正、透明、规范,加强学生资 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学生(或监护人) 申请资助时应主动向学校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并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学生(或监护人)如恶意提 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 追回资助资金。
(六)《认定办法》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各地 各校要制(修)定具体的认定办法或实施细则。
三、政策亮点
(一)《认定办法》的出台是我省第一次从制度上全面 规范各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工作原则、工 作依据和工作程序等,为精准认定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为落实简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需要找当地居委会等部门在表上盖章,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学校在审核学生申请时,综合考 虑学生日常消费和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可采取家 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以及学生之间的民 主评议等方式,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精准度。
(三)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教育系统与扶贫、民政、 残联等部门的有关数据共享,对于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 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以及烈士子女这几 类学生,可以直接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