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热点回应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公告》、《昆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级部门管理服务事项和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通知》(昆审改办发〔2016〕3号),《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云南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2017年7月7日发布),安宁市公安局下列行政许可项目由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中队具体实施:
一、普通护照签发
1.审批对象:公民
2.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3.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签发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3年6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6年3月18日)
4.审批权限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受理。
二、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1.审批对象:内地居民
2.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国函〔1986〕178号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发布);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简政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6年3月18日)
4.审批权限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受理、签发。
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1.审批对象:大陆居民
2.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3.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国务院令第661号予以修改);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3年6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6年3月18日)。
4.审批权限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受理、签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