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安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中共安宁市委于2019年12月4日印发《安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安发〔2019〕16号),现就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7号),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提振发展信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全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背景依据
《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中央、省、市相关要求起草。主要依据是:
1.《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
2.《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7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从总体要求、落实措施、保障措施等3个方面、21个小项对安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一是落实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实施企业用地优惠政策等18项具体措施。二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落实;加大监督考核3个具体举措,保障《实施方案》顺利推行。
特此说明。
安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9日
安发〔2019〕16号 关于印发《安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文件:《安宁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