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路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 情况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和安宁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安宁市审计局自2018年3月6日至5月31日,对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所属路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路达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为依据《关于对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安宁市路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请示〉的批复》(安新建﹝2008﹞49号)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1 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土石方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养护管理,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
2005年1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账面累计确认工程结算收入4 041.92万元,工程施工成本2 498.54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55.25万元,其他业务利润0.36万元,管理费用881.44万元,财务费用27.31万元,营业外支出50.85万元,上缴所得税138.55万元,实现净利润290.32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路达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1 290.79万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其他应付款0.47万元、实收资本 1 000万元、盈余公积31.17万元、未分配利润259.1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核算收入,导致损益情况不真实
路达公司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未分配利润为259.15万元,路达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建设项目的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按项目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及发生费用来确认,未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和完工进度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未能真实反映新城公司的经营成果。
(二)往来款不清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宁湖管委会根据审计报告确认“长期应付款-路达公司”1 006.22万元,路达公司“应收账款-宁湖管委会”为557.65万元,双方挂账金额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责成路达公司进行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市政府决定,路达公司已撤销并入安宁新城投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