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委八楼会议室改造装修工程结算 审计结果公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安宁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安宁市审计局自2017年11月14日起,对安宁市委办公楼八楼会议室改造装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安宁市委八楼会议室委员兼做职工活动室,因年久失修,常年闲置,经市委办会议研究决定,对市委八楼会议室进行改造装修。
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委办能认真履行了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合同制。项目建成后后,成为可容纳100人左右的多功能会议室,市委办公环境明显提升,充分利用了闲置资源。但审计发现存在施工单位多报工程结算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施工单位报审1 75.0 5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 71.0 4万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4.0 1g万元。调整的主要原因为部分材料型号与招投标内容不符、多计工程量。与《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云建标〔2013〕918号)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1.审计处理情况。
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和《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4.0 1万元予以核减,市委办应进行整改。
根据审计结果,审计局建议市委办公室:
1.在今后项目实施前,做好充分的概预算编制工作,以防止项目实施中出现大量变更而导致项目预算扩大。
2.类似本项目家具等设备的购置,在做好需求分析的前提下,建议今后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可有效控制项目总投资。
3.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签证、变更,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相关程序办理。
4.应加强项目的后期管护,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固定资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委办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进行整改,根据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办理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