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母山风电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安宁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安宁市审计局自2018年8月12日至2019年2月21日,对安宁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组织、由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青龙、禄脿三个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的华电云南孝母山20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风电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风电项目位于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温泉街道、禄脿街道共3个街道办事处的28个村小组,红线内拟用地共计62.631亩。用地权属:青龙街道25.878亩、温泉街道12.0075亩、禄裱街道24.7455亩。2015年7月6日开始实施征地工作,截至2016年5月29日征地拆迁工作结束。
审计结果表明:青龙街道、温泉街道、禄脿街道能够按照根据19号公告的补偿程序和标准开展征地拆迁的相关补偿工作,资金管理基本规范、投入了大量工作,完成了风电项目的征地工作。
二、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情况安宁市审计局建议:各街道收集完整有关风电项目征地资料进行归档,特别是风电项目在征用时使用了大量临时用地不能与永久用地相混淆;在今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加强资料审核,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避免出现差错;同时明确支付补偿款的要件资料,保障相关证明材料的完备和一致;及时开展与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宁风电分公司就临时征占土地的补偿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