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八街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八街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各办、中心、站(所):
按照《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7〕50号)文件要求,加强消防组织力量建设,深化“一委一办三员”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经八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决定成立八街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八街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机构及组成人员
主 任:李 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李加成(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张明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国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白朝兴(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陈喻斌(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李成敏(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尉 龙(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陈 篪(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王云春(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伟(八街派出所副所长)
郭 鸿(街道司法所所长)
杨 航(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兆瑛(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主任)
余兆洪(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
吴建民(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队队长)
委 员:22个村(居)委会主任
工作职责即下设机构:八街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伟同志兼任,鲁继保、余兆洪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村(居)委会明确1名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村(居)委会消防安全工作,各村小组明确一名消防协管员,负责本村小组消防安全工作。
二、相关工作要求
八街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如发生变动,由该部门相应干部自行接任,并及时报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八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