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321号 建议的答复
A类
安教体复函〔2019〕6号 签发:黄雪飞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321号
建议的答复
何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乡镇中小学教师待遇 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教育系统现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36个,在岗教师2932人,地处原乡镇区域的学校17个,在岗人员880人,占总人数的30%。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和城市的差距越来越小,越来越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交系统,把农村和城市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为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到城市上学提供了便利,于是,市民为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想方设法到城区学校就读,使得农村学校生源不断减少,这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尽管如此,市委、市政府和我局还是努力采取措施改善农村教师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二、采取的措施
(一)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市委、市政府想方设法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一是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自2016年9月开始,根据学校远近和艰苦程度,按每人每月300到1000元标准分档给予差别化生活补助,其中少数民族教师在所在学校执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0%,民汉双语教师提高30%,少数民族教师提高20%和民汉双语教师提高30%不得重复计算,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补助;二是对乡村学校教师实施乡镇岗位补贴制度。每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人均月发放500元的乡镇岗位工作补贴。
(二)全面落实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政策
为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工作,2014年9月,市人社局转发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文件规定:在乡镇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高级岗位数额限制,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我市已于2015年全面落实相关政策。目前,在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只要达到评审高级职称条件,便可申报评审,评审通过后,可不受岗位数限制直接聘用,并享受待遇。
(三)通过各种渠道,不断补充乡村教师
尽管我市乡村学校普遍超编,但为解决乡村学校教师年龄、学科结构矛盾问题,我局通过各种渠道,不断给乡村学校补充教师,充实和改善乡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2016至2018年,我市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特岗教师招聘共补充教师153人,其中80人补充到乡村学校,约占招聘教师总数的52%。
(四)鼓励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服务
2016年3月,《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上级部门开展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工作文件的通知》(安人社通〔2016〕51号)规定:鼓励县级及以上具有中级(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自愿到乡镇企事业单位服务,连续服务满2年的,省财政每年每人给予1万元的工作补贴。我市已经实施,根据本人申请,已经于2017年申报并安排4人到乡镇服务。
(五)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和农村教师培训制度
近年来,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农村教师素质,我局坚持实施干部教师队伍交流制度和教师培训制度,尽管干部教师队伍交流一直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我局还是在不断探索干部教师队伍交流的方式,目前,为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的活动,我们把支教、学习和片区教研结合起来实施。在教师培训方面,实施全员培训,并通过片区教研,蹲点教研和送教下乡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深入推进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切实缩小校际和城乡差距。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8〕21号)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并于2019年2月12日报政府常务会研究。根据市六届人民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要求,对《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方案》已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报政府办上会研究。《方案》提出,成立“乡村优秀教师关爱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