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安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滇中新区党工委委员、市委书记 张勤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9〕27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办通〔2019〕10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科研诚信建设,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科研环境,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一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
推动我市科研诚信制度规则更加科学、激励更加有效、惩处更加有力,工作职责清晰、各方协调有序、相关监管到位,信息系统全面覆盖,实现共享联动和动态管理。有效遏制科研不端行为,提高科研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诚信意识,使弘扬科学精神、恪守诚信规范成为科技界的共同理念和自觉行动,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一极奠定坚实基础。
三、文件依据
依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9〕27号)文件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昆办通〔2019〕107号)文件,结合安宁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安宁市辖区范围内
执行期限:长期坚持
五、核心和重要内容解读
该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科研诚信的教育和宣传、严肃查处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保障措施八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优化科技创新和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为重点,以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工作体制机制为保障,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营造诚实守信、追求真理、崇尚创新、鼓励探索、勇攀高峰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一极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第二部分:建立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同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全面压实从事科研活动及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机构履行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从事科研活动和参与科技管理服务的各类人员底线思维和自律意识,确保参与科技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各类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办法,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正确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全面落实科研诚信要求。
第三部分:通过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全面加强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人开展科研诚信审核,将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参与各类科技计划的必备条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以强有力地举措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征集、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项目管理全过程。
第四部分:严格执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调查处理规则,完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建设,完善教育宣传、诚信案件调查处理、信息采集、分类评价等管理制度。从事科学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严格按照《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制度,明晰责任主体,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第五部分:加强科研诚信宣传和教育,对从事科学研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将科研诚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在重要节点必须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应当及时开展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加强教育。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结合项目特点,对承担或参与科技项目的科研人员有效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
第六部分:全面压实调查处理责任,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严厉打击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对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违规违法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应主动开展调查,严肃惩处,依法依规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第七部分:建立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加强科研诚信信息共享应用。逐步推动我市科研诚信信息与国家科研诚信信息系统、云南省科研诚信信息系统、昆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分阶段分权限实现信息共享,为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提供支撑。
第八部分:通过建立科研诚信建设情况督查和通报制、加强监测评估、开展科研诚信研究等举措确保我市科研诚信建设稳步推进,借助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科研诚信建设的监督作用,从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为我市科研诚信建设保驾护航。
文件链接: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