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9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年度报告要求,结合安宁市公安局公安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安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宁市公安局健全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文先任组长,其它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指挥中心、政工室、治安大队、警务保障室、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协调、督促和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安宁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工作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立项分解至各责任部门,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提出要求。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设立了专职信息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明确工作目标,确保措施扎实有力。安宁市公安局把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作为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列考核计划,积极认真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全面部署,稳步推进,确保了安宁市公安局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目标任务明确,各项工作扎实有力。
(三)开展宣传培训,不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安宁市公安局及时组织民警全面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此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全体民警深刻意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安宁市公安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警务信息公开的必然要求,促使全局各级领导和全体民警牢固树立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人人有责,个个负责”的观念。由政工部门强化督促检查,抓好各部门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同时,安宁市公安局积极参与安宁市政府举办组织的培训及会议,通过学习增强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也使工作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
(四)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和考评方法,明确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体的协调、推进和督促工作,并严格按照安宁市政府的有关保密审查要求,认真审核各类待发布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发布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安宁市公安局着力从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上,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目标考核等制度,编制了操作手册规程和业务信息发布规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要求,完成了各有关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法律审核。结合工作实际,一是2019年,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安宁市公安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通知》,确保了信息公开制度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二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公开机制。结合上级要求,制定了《安宁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及《关于加强涉警舆情处置工作预案》,以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和适时组织媒体采访团等形式,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公布事实真相,切实增强警务公开信息发布主动性和权威性。
(二)依托“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及时公开警务重点及重大事项。今年以来,安宁市公安局以深化警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为己任,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纳入本年度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整体安排部署,从组织领导、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着手,积极构建工作机制。自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全局上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扎实抓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2019年度,共完成重大工作通报33项、公示12项内容均在云南省政务信息查询网上及时规范公布。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全市公安机关履行职能动态,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三)采取多种方式畅通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权威发布信息,主动掌握话语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等方式,有效地将安宁市公安局的重点工作、社会影响广泛的案(事)件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的作用。同时,不断逐步推动、拓展、创新,建立起覆盖全市的新闻发言人联络员和舆情研判观察员队伍,形成上下一致的工作格局,从内部管理上严格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从内部工作环节上杜绝不按规定接受采访、多种声音阐述观点、不统一口径表明态度等问题的发生,做到公安新闻采访报道的规范管理。2019年,安宁市公安局在用好、用足现有宣传手段的基础上,公开了政务信息公开专线电话,并积极探索开辟新的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官方微信、微博等媒体,热情讴歌安宁市公安局公安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讴歌广大公安民警为确保社会稳定、人民幸福做出的巨大牺牲和无私奉献。在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99条,其中安宁动态171条,通知公告31条,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2条,应急管理14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12条,常见问题解答6条,热点回应2条。编发公安内网新闻信息3036期,其中市局主页采用98期;在省级新闻报刊、杂志刊载报刊37篇,市级新闻报刊、杂志刊载报刊10篇、国家级新闻报刊、杂志刊载报刊7篇;维护官方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发布工作信息1257条,关注网民48000人,构筑与网民的互动平台,捕捉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使警民关系更加融洽。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安宁市公安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互联网信息的审核、上载、把关以及涉密信息的管理工作,按照有关保密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2019年安宁市公安局采取检查、抽查等方法,对“三网”(互联网)信息的上载、发布进行适时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全年安宁市公安局“三网”(互联网)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涉密、泄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安宁市公安局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安宁市公安局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的通知》,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为市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明确了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上述依申请公开内容全部公布在网站上以供群众及时开展咨询申请。2019年度,安宁市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咨询处理情况
安宁市公安局积极推行政务信息查询制度,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公安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满足社会对公安信息的多样性要求,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提高全市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全年专线电话转接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标,确保了民众的查询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告。2019年全局共接市长热线667起,办结667起,办结率10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9年,安宁市公安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深,信息公开不及时,对外公布信息不够积极,信息工作量少、篇下、质量不够高,不能提炼并报送有价值的信息,报送工作中对信息时效把握不准确。
(二)督察考核制度不够健全。安宁市公安局虽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但对于督查考核制度一些部门在落实办理、上报、审核方面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制度执行过程中有明显问题。
(三)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1.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安宁市公安局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有关文件,并将文件理论精神与实际工作相联系,努力使安宁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公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尽快了解和熟悉《条例》;为《条例》的实施打牢基础。二是严格依法按照《条例》行政,真正树立起“依法公开”的理念,努力把《条例》融入到本职工作中去,形成自觉行动。
2.积极参与安宁市政府信息办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同时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四)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夯实。今年,安宁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整体工作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尚有一定距离,警务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内容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要进一步优化。
(五)强化督察考核。一是继续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全局考核管理体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着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平衡发展;进一步拓展便民利民渠道、强化和完善网上办公平台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便民服务、公众参与等功能,努力将公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公安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