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深入增进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更好地服务社会。一年来,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做到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和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组织保障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为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顺华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局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019年,结合机构改革的工作安排,我局及时更新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领导多次主动听取政务公开汇报工作,班子成员按要求进行了集体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联络员,建立健全的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初步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推进部署,责任科室进行具体措施,经办人员积极主动,确保每条信息的发布更新频度符合网站监测的有关要求。同时,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接受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并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职责,严格按“一事一审”“谁公开、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开展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更新《安宁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共发布财政预决算公开信息1条,安宁动态信息50条,公示、通报42条,行政执法、处罚信息13条,行政审批1条,内容涉及安全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人事信息、安全生产形势、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安全隐患曝光、财政预、决算经费等方面的工作,未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及一切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三)政策解读情况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政策解读制度,并围绕解读的范围、解读的形式、解读的途径、解读的时间等进行。
(四)公开过程中的保密情况
为做好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内部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进行我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泄密现象。
(五)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按时按质的完成及上报相关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仍需进一步拓宽;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性强,要求高,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都是兼职人员,变动较大,导致业务不熟,经验不够,对应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且信息源数量比较少。
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从六个方面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积极思考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让更多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程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五是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服务;六是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延伸,带动和促进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队伍的形象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