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红十字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情况公示(第一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宁市红十字会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响应,自1月27日发布《安宁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陆续通过网络平台、现场捐赠以及接收捐赠银行账户等方式,接收到企事业单位、机关、人民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的捐资捐物。现将安宁市红十字会截止到2月4日中午12时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接收和使用情况公示如下,诚挚感谢您以实际行动支持安宁市疫情防控工作。一、接收捐赠资金总计 1,678,072元1.网络平台捐赠。通过“安宁市红十字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网络平台接收社会捐赠31,758元(具体捐赠名单见附件1),目前收到省红十字会从平台转出第一期拨款24,072元。2.通过安宁市红十字会银行帐户接收捐款1,654,000元(具体明细见下表)。其中:定向捐赠17万元(金方街道10万元,禄脿街道7万元)已下拨;非定向捐赠1,508,072元(含省红十字会拨网筹资金24,072元),经请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同意,于2月5日下午拨付市公安局、9个街道办事处及医共体等11家单位(具体明细见附件2、附件3)。
二、物资接收及使用情况
截止2月5日中午12时,接受物资情况见下表:
捐赠物资按即收即转的原则,已经全部移交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医共体统一调配使用。
我们郑重承诺:一是所有物资、资金专款专用在关键处。严格按照《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疫情防控接收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红通〔2020〕8号)规定执行,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所有款物一律及时转接并用于我市防控疫情工作中。二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募捐款物及使用情况我们将及时在魅力安宁等新媒体进行公布,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爱心专线:0871-68723189.
附件1.安宁市红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关爱行动捐款详情
附件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爱心捐赠资金分配方案
附件3.转账凭证(交通银行支票头)
安宁市红十字会
2020年2月5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编辑:陈媛媛 审核:王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