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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02-10 18:44
名 称: 安宁市红十字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情况公示(第二期)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红十字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情况公示(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0-02-10 18:44 浏览次数: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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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安宁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安宁市红十字会2月4日12时至2月8日15时,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接收和使用情况公示如下,诚挚感谢您以实际行动支持安宁市疫情防控工作。

  一、本期捐赠资金收入总计1,980,475.80元

  1.网络平台捐赠。通过“安宁市红十字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网络平台接收社会捐赠11,806.20元(见附件1),目前收到第二批省红十字会从平台转出的截止2月4日12时剩余资金7,686元。现省红十字会众筹平台资金余额为11806.20元,其中:姜丽菊定向捐赠县街街道1万元,我单位已拨付县街街道。

  2.通过安宁市红十字会银行帐户接收捐款1,960,983.60元(具体明细见下表)。其中:定向捐赠723,148.10元,非定向捐赠1,237,835.50元。

微信图片_20200210183947

  二、本期捐赠资金支出总计1,952,374.81元

  1.定向捐赠支出723,148.10元,其中:八街街道223,148.1元;金方街道12万元、连然街道2万元、温泉街道2万元、禄脿街道3万元、太平街道20万元、太平街道太平社区2万元、太平安化社区2万、昆钢医院7万元。

  2.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安排慰问密切接触隔离人员159人,购买慰问品支出29,226.71元(见附件3)。

  3.经请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同意,于2月9日拨付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见附件4、附件5)。

  三、物资接收及使用情况

  捐赠物资按即收即转的原则,及时移交,接转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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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郑重承诺:一是所有物资、资金专款专用在关键处。严格按照《云南省红十字会转发总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云红办〔2020〕4号)《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应对疫情防控接收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云红通〔2020〕8号)规定执行,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所有款物一律及时转接并用于我市防控疫情工作中。二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募捐款物及使用情况我们将及时在魅力安宁等新媒体进行公布,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爱心专线:0871-68723189.

  附件1 安宁市红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关爱行动捐款详情

  附件2 安宁市非公经济人士疫情防控捐赠款明细表

  附件3 慰问密切接触隔离人员支出凭证

  附件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爱心捐赠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

  附件5 转账凭证(交通银行支票头)

  安宁市红十字会

  2020年2月9日

  附件1  众筹平台导出(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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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安宁市非公经济人士疫情防控捐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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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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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爱心捐赠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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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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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陈媛媛 审核:王恒